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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关于东北财经大学和沈阳大学部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复核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21 作者: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政策法规

    教育部关于东北财经大学和沈阳大学部分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复核结果的通知

    教外综函[2011]29号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东北财经大学和沈阳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复核的请示》(辽教函〔2009〕509号)及2011年4月报来的相关补充材料均悉。

    经审查有关材料,考虑到项目启动时的特殊情况及办学实际情况,决定有条件复核通过你省6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即东北财经大学与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国王大学学院合作举办经济学、财务管理专业2个本科教育项目,东北财经大学与英国厄尔斯特大学合作举办金融学、会计学专业2个本科教育项目,沈阳大学与澳大利亚斯威本科技大学合作举办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专业2个本科教育项目。上述项目招生有效期至2012年,不得延长。2013年或以后招生,应视作举办新项目,需适时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有关具体事项按项目信息表执行(见附件)。

    请你厅按照《教育部关于辽宁省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复核结果的通知》(教外综函〔2007〕40号)的有关精神,指导东北财经大学和沈阳大学尽快调整办学模式,切实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并做好申请举办新项目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1.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信息表(0910O-0915O).doc

    2.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每个项目正本和副本各1份,另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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