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巩固“两基”成果,推进“双高普九”,我厅去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工作的意见》(闽政教督[2008]2号),明确要求各地停止各种形式的“初二后分流”。最近,个别地方采取变相的“初二后分流”形式,违背家长和学生意愿,要求尚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接受中职教育,侵犯了学生的权利,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现就确保初中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通知如下:
一、各地初中学校要加强管理,提高教学质量,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学生辍学。
二、要切实停止各种形式的“初中分流”,保证每位学生都能接受完整、合格的九年义务教育,同时要保障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的权利。
三、高中阶段招生对象必须是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后的初中毕业生。中职学校招收春季班学生要严格执行我厅关于做好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意见,不得招收当年初中在校学生。
四、各地必须采取措施,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立即予以纠正,以保证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健康发展。
二○○九年二月十一日
说起王宏,青海省称多县歇武镇的4000多居民几乎没有不知道的。王宏是歇武镇中心寄宿制学校...
他一头扎进大山深处40年,用知识和青春反哺自己挚爱的一方水土;他总把学生挂在心上,张开宽...
“幼儿园就是孩子们的一个家,我们中国传统的小院,不都有一个小柴门吗?”丰台区第二幼...
2016年,是何黎在昆明医科大学从事皮肤性病学教学工作的第30个年头。作为昆明医科大学皮肤...
在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有一位深得学生喜爱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她是全国模范教...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备案号:1101083516号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050711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3005
中国教育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Copyright@2010-2020 www.jyb.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