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  |  注册
  • 首页>检索页>当前

    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 共青团中央 全国少工委关于命名吉林省长春市等4个地区为“全国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0-05-04 作者: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政策法规

    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 共青团中央 全国少工委关于命名吉林省长春市等4个地区为“全国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区”的决定

     

    教体艺[2006]1号

    为促进全国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的深入开展,表彰先进,宣传典型,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经过考察、评审,决定命名吉林省长春市、浙江省东阳市、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等4个地区为“全国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区”。

    希望各地继续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的通知》精神,把开展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作为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的重要任务,加强对这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的制度和措施,使全国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健康、持久的开展下去。

    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 共青团 中央全国少工委

    二○○六年一月九日

    0 0 0
    分享到:0

    相关阅读

    热门标签

    相关检索

    社区

    热点推荐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备案号:1101083516号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050711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3005

    中国教育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Copyright@2010-2020 www.jyb.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