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施剑松)北京市教委日前发布了12年来首次修订的《北京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规范》将原来分别表述的小学生和中学生行为规范合并为一,字数大幅减少。全部15条内容中,“不”字打头的约束性要求明显减少,正确行为描述的引导性要求明显增加。
北京市教委基础教育一处负责人介绍,《规范》从人与自我、人与社会、人与国家、人与自然四个维度研究确定学生在学校、家庭和社会学习生活中所涉及的基本行为,并提出中小学生必备的、关键的行为要求,一方面保留了2004版《规范》中仍具时代价值、体现传统美德、应长期坚持的内容,另一方面对保留内容赋予新的时代意义,同时强化了遵纪守法、环境保护、国际交往等方面的要求。
《中国教育报》2017年01月06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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