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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九类非京籍考生可在京中考

    发布时间:2016-12-28 作者:记者 施剑松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本报北京12月27日讯(记者 施剑松)记者今天获悉,2017年北京中考今天启动报名程序,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确认,符合九种情况的非本市户籍考生可以报名参加明年北京中考,报名截止时间为2月25日17时。

    “九种情况”非本市户籍考生细分为三类。第一类非京籍考生可以报考普通高中,含七种情况,包括有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知青管理部门开具的“原北京下乡知青子女”身份证明;有区县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开具的介绍信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批准函”的人员子女;有中国人民解放军相关政治部门开具证明的随军子女;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人员子女;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父母一方为北京市正式常住户籍证明的考生;有中建保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中建保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子女身份证明”的非农业户籍考生。

    此外,还有两类符合规定的考生可以报考相关学校。一是具有河北省户籍的首钢矿业公司职工子女,准予报考石景山区招生的普通高中和首钢高级技工学校;二是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北京分公司职工的外省市户籍子女,可以报考通州区普通高中。

    考生可咨询学校,明确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此外,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京参加中等职业学校考试录取考生,要在3月27日至31日期间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升学申请。

    《中国教育报》2016年12月28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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