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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进教师流动要以主动激励为主

    发布时间:2016-12-21 作者:记者 董鲁皖龙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针对部分地区教师流动意愿不强,专家建议
    促进教师流动要以主动激励为主

    本报北京12月20日讯(记者 董鲁皖龙)“梳理我国教师交流政策可以发现,越是贫困地区、乡村地区较多的省市,对教师交流的需求越高,政策力度越大,但实施起来困难越多。”在今天举办的“教育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30年:回顾与展望”研讨会上,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政策评估研究室研究员安雪慧说。

    她介绍,国家要求符合条件的骨干教师交流比例不低于10%,在甘肃等地对骨干教师交流的要求甚至达到了30%,而深圳珠海等地仅为5%,但贫困地区,乡村地区教师流动意愿并不强。

    “一些地方利用职称、收入杠杆来鼓励教师交流;也有一些地区出台了相应的变通措施,利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师集体备课、评课等方式提高师资水平。但地方财力不足,教师意愿不强等问题难以解决。”安雪慧说。

    在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杨东平看来,当前义务教育学校的硬件设施和生源质量已经基本达到了均衡,但少数名校集中了大部分优质教育资源,使学校之间,区域之间教育质量差距极大,教育均衡难以实现。

    分析教师流动难的原因,杨东平认为在于城乡之间、城市学区之间差异较大。

    “城乡之间主要是因为空间距离导致的教师子女教育难,家庭生活难,使不少教师望而却步。但城市学区之间,不存在距离障碍,教师流动是完全可以实现的。”杨东平分析,城市学区间教师流动最大的障碍是制度,教师资源归各校所有,既不是学区的也不是教育管理部门的,学校和教师流动意愿都不强。

    “鼓励农村、贫困地区教师流动,要将强制性引导和主动激发相结合,以主动激发为主,在保证教师权益的前提下促进均衡。”安雪慧建议,对贫困地区来说,最好能出台国家层面专项资金政策来支持,真正让教师下得去,安下心,让薄弱地区的师生和学校获益。

    《中国教育报》2016年12月21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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