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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的公共生活伦理

    发布时间:2016-12-15 作者:马维林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教育生活世界是一个充满美学精神的意义世界,在生活中和为了生活是其重要的归属。传统应试教育过多强调教育的工具性,使教育生活被欲望肢解而失去了浪漫气息,以分数为主要评价标准,人和人在教育生活中是竞争关系,衍生出过度竞争的教育文化生态,教育的公共生活伦理逐渐式微。事实上,我们所在的团队、家庭,或者我们工作的单位、社区和学校都属于公共生活空间的范畴。在公共空间里过的是公共生活,而公共生活是共生相依的,以个人自治为前提,具有公共性和崇高性,理应彰显公共生活伦理。

        教育公共空间应凸显伦理约束和道德规约

    教育的公共生活伦理屈服于物质化的世界,消解着教育的公共利益。物质化的世界是一个饥渴的世界,是功利化的。当人以消费者的身份陷入其中的时候,就会永远处于无法满足的状态。家长都希望孩子能受到最好的教育,在学校得到老师格外的关心,学习也最好能比其他孩子都优秀。孩子分数高就可以上好大学,有好工作,有高收入。在这样的逻辑下,任何减负措施都显得苍白无力,教育的公共伦理被现实诉求践踏。

    教育场域中每个人都承载着建设教育公共空间的使命。公共空间的法则是正义、利他、共生的,具有公共性,教育公共空间应更加凸显伦理约束和道德规约,充满崇高追求。当人被功利性和物质化所绑架,随之而来的是对社会伦理规约的普遍漠视。工作变成了外在的强迫,如鲁尔·瓦纳格姆所言,仿佛“世界正在向一个方向改变着,在那里只有强迫的劳动”,在劳动中感受不到快乐,劳动之外才是自由,工作本身是没有意义的,只是谋生的手段。人们在物化的时代渐渐失去了自我,生命本身已经模糊为物化的替身,于是人只能通过“外在”赋予自身价值。仿佛工作本身没有意义,工作的意义在于获得必要报酬以维持物欲的生活。因此,工作的价值体现为获得报酬的价值。因为缺少了意义的指引,人在被工作的“奴役”中不断地走向精神的奴役,大部分人的工作状态是被动的,欲望永远无法“满足”,生活充满了不如意和抱怨。人在被动的生命状态中没有愉悦,生活没有了诗意,更谈不上创造,生命丧失了本来应有的生机和活力。此种状态倘若为一般的社会生产,必将带来生产效率的降低,社会因此失去生机;此种情形出现在教育公共空间中,必然带来教育的平庸化、世俗化,导致教育事业迷失方向,丧失活力,缺少浪漫,未来事业缺少光亮。

    马克思在论述人从野蛮走向文明的发展历程中最重要的原因时认为,是劳动创造了人本身,没有劳动就没有人的出现。劳动在人类种族进化和社会文明进步的历程中起到了决定作用,而教育更是如此。正是一代代知识分子的担当,教书育人、传道授业,人类文明和民族的文化才得到延续和发展,社会朝着我们期待的方向发展。抗战时期的西南联大从长沙到昆明转移,3000多里路大部分学生靠步行前往,两个多月的艰难跋涉终于到了昆明。朱自清、闻一多、冯友兰等西南联大师生在炮火的间隙中上课,与时间赛跑,“刚毅坚卓”的校训激励他们,知识救国的信念支撑着他们,因为他们坚信,只有知识才能让国家拥有真正的未来。倘若他们贪图个人享受,只求学历和功名,他们就无法坚持在炮火中奋然前行。

        共同维护教育公共生活的价值和秩序

    教育的公共生活表现为教育对“共同世界”的关照,在坚守中实现教育价值。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认为,人的世界是共同世界,人在世界中就是与他人共同存在。人是社会性的,我们每个人都是道德存在,生活的本质是共同生活,相互依存,只有让他人生活得更好,我们才能生活得更好,生命只有在这样的伦理规训中才能真正实现自我超越。德国哲学家汉娜·阿伦特说:“正是公共领域的公共性,才能在绵绵几百年的时间里,将人类想从时间的自然流逝中保全的任何体系都融入其中,并使其熠熠生辉。”

    作为教育工作者,学校和教育就是我们的公共生活空间,它是我们生命所系,信仰所及,是一个伦理世界。教育工作者的伦理就是对社会、国家和民族的责任,就是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修养,就是对每一个孩子的未来负责。顾明远先生曾经说过,教育就是教好每一个学生,培养好每一位教师,办好每一所学校。在现实生活中,教育工作者要超越利益裹挟,办真正的教育,因此不仅需要勇气,更需要对教育价值的坚守。教育要回到育人的根本问题上来,学校、家庭和社会都要坚守教育的价值追求,改变过去以升学率衡量教育质量的评价方式,真正关心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只有大家共同维护教育公共生活的价值和秩序,将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以课程教学改革实现立德树人的中心工作上来,教育改革才有希望。每一位教育工作者都要以对国家和民族未来负责的态度,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授业解惑,更要传道。处于教育伦理世界中的人要明晓教育的价值在于培养完整的人。完整的人有独立人格、批判精神和公民素养,不仅关心自己的私人生活,更是公共生活的建设者,是社会进步的积极推动者;完整的人彰显生命的自由和创造的尊严,必须让学生以主体的身份出现在教育生活中,激发他们学习的动力,指引他们未来的方向,让他们能够充分地自我实现;完整的人充满了成长可能性,教育绝不能仅用考试来衡量一个人,要创造更多的机会让孩子们舒展生命的精彩。

        教育的公共生活是一种审美的伦理生活

    教育的公共生活更是一种审美的伦理生活。人类已经步入现代信息社会,但长期以来教育的思维却停留在农业社会或工业时代,要么将读书作为“出人头地、改变命运”的手段,要么将教育等同于专业技能培训,忽略了精神品格的塑造。教育不能专注于培养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更不能将重点放在少数人的升学上,应该致力于国民性的培育,重视以文化知识涵养学生的人道精神和人文品性,让学生具有求真、扬善、求美的情怀。正如席勒所说,只有审美的人才是真正自由的人,才是完全的人。因此,教育公共生活伦理的根本指向是对人的改造,让教育惠及每个人,让每一个人都能因为学校教育而生活得更好,这是强调教育公共生活这个概念的重要原因。教育工作者必须以更完美的形象出现在教育生活中,参与到教育公共生活的价值重建中,伸张美好的生活价值,更新自己的精神品格,实现对学生的价值引领。

    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教师提出希望,“广大教师要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人人都做“四有”教师,每个教师都自觉履行职责,心中有信念、有学生,教育的公共生活才是伦理的生活,教育才能真正担负起立德树人的教育使命。伦理的教育生活需要教育者以职业操守来规约自己,通过德性的追求和对个体生活的治理,上好每一节课,关心好每一个学生,让成长中的每个孩子都能得到师者的呵护和引领。因此,现代教育正是能给人精神引领的教育,超越教育的工具性价值,着眼学生核心素养的培育,培养未来社会公民。

    (作者马维林 系江苏省南菁高级中学副校长)

    《中国教育报》2016年12月15日第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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