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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聋校新课标主要特色的分析

    发布时间:2016-12-15 作者:顾定倩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盼望已久的义务教育阶段聋校14门课程标准终于颁布了,它是保证聋生“上好学”的重要基础。新的聋校14门课程标准按照《聋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要求,集中体现了3个方面的特色:

    1.时代性。新课标突出体现了立德树人的根本培养目标,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有机融入到各科教学内容,把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作为首要任务。同时,蓝色国土、民族团结、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当代中国发展的新话题也都成为聋生应知应学的知识点。课标还反映了综合性与分科性课程相结合、课堂学习与课外实践性学习相结合的新课程结构,使聋生理解知识间的联系交融,在实践中锻炼动手创新能力,从而具备现代社会公民的人文科学素养。这一切无不体现着鲜明的时代特色。

    2.人文性。新课标强调以聋生为本,既遵循学科自身体系,又按照聋生的认知规律和特点,将聋生生活经验作为教学内容安排的重要逻辑线索,由近及远、由浅入深,螺旋上升。例如,思想品德课程、历史课程补充了与聋生相关的事例。同时,为使不同程度残疾学生都能够得到发展,课标给教师提出了分层次的教学与评价要求,让每个聋生都能有学习的成就感。课标也给学校留出了更多实施校本教学的时间与空间,使聋生在认识家乡的过程中爱家乡,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实现自我、服务家乡。

    3.发展性。新课标努力吸收国内外聋校教育发展提出的新理念、研究的新成果,使课标出现了不同以往的高立意、新表述。例如,“发展潜能、补偿缺陷、适应社会、融入社会”的理念体现在各门课标中,使聋校教育的目标更加完善,这是进一步深化认识特殊教育性质与作用的结果。在教学内容程度上,去掉过去“达到相当于普校几年级水平”的规定。让教师和聋生在教与学的过程中获得最大发展空间,达到最好程度。在“语文”和“沟通与交往”课标中,不仅强调让聋生学习、使用多元的沟通交往方式,还第一次明确对教师提出“加强对聋生手语与书面语表达方式的分析和转换能力的指导”的要求。

    教学是实践性的过程,义务教育阶段聋校课程标准的颁布为教学提供了依据。每一位聋校教师都应该认真、全面地阅读和理解课标,同时通过教学为进一步完善课标作出贡献。(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顾定倩)

    《中国教育报》2016年12月15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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