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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大学生”不该被污名化

    发布时间:2016-12-12 作者:杨朝清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日前有媒体报道,在一款手机软件推出的“圈子”功能事件炒得火热之际,北京一所高校的李华(化名)感叹:“又有公司在打‘女大学生’的牌了。”商家把“女大学生”作为一个标签到处贩卖,常与低俗、不雅关联。

    在一个盛行符号互动的时代,五花八门的标签层出不穷;“女大学生”作为一个能带来丰富想象的标签,在网络上随处可见。不论是“女大学生流产”,还是“女大学生被骗财骗色”,抑或“女大学生裸贷”,女大学生的身份标签一次又一次地被消费和利用,在无形之中损伤了她们的社会认同。

    美国社会学家戈夫曼在《污名:对受损身份的管理》一书中,对污名化标签予以生动阐述。戈夫曼认为,将人从“完整的、正常的人”降级到“染上污点的人,被贬低的人”,被污名化的人被涂上某种不光彩的色彩。有学者将污名化的过程分解为贴标签、原型化处理、地位损失、社会区隔和社会歧视。这一切在“女大学生”身上得到了充分发挥。女大学生不仅遭遇就业歧视等现实压力,也承受着被污名的精神痛苦。

    “女大学生”被污名化,是一个文化建构的过程,商业资本在其中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女大学生的失范行为,通常只是一个小概率事件,却被网络放大镜聚焦。一些商家将女大学生作为炒作的噱头,以此来“博眼球”;“女大学生”被污名化,既有少数女大学生“价值失落”的因素,也和商家故意挑战公序良俗密不可分。而实现“女大学生”的去污名化,为女大学生正名,既需要她们的“自我救赎”,也离不开外部的社会支持。一方面,要给低俗炒作、恶俗营销戴上“紧箍咒”,提升失范行为的违规成本,避免让“女大学生”成为商家赚钱的符号工具;另一方面,公众要提升理性分析和价值判断的能力,少一些“有色眼镜”裹挟下的傲慢与偏见,多一些“就事论事”的中立与客观。

    (作者杨朝清,系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教师)

    《中国教育报》2016年12月12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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